新的西方邏輯...
- Taichi 太極拳
- Jan 7, 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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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經緯判囚3個月 警務處處長:極之難過
我總認為 新的西方邏輯,思想,法制,今人依隨了,信奉後,是整體地浪費社會資源,費時失事。 就以 朱經緯 的案為例,擾釀幾年,人力物力都大量浪費,且不斷在傳媒,網上,民間 討論。如 首先以八字學來言,他是運走下坡,出事犯官非也是命中註定。眾人如全不同意,也可從另一角度來評理,事件發生當時,是被打者,及打人者 都不應在那時,那地點出現。 當時已是近乎暴動情況,良好市民 如我及我一眾學員,朋友都立刻安坐家中,看電視報告,沒有需要,必要往動亂的地方,戴上口罩,與警方正面對峙。就算是路過,也應急急腳逃離現場。 是以在那時出現在事發現場的人 是心理有犯罪意圖。 被打也是罪有應得。法官如考慮我的觀點,應將他一併治重罪才能服眾。 朱經緯 是大蠢蛋,身為指揮官,沒有任何一個上級,一哥 要求他要在第一線 驅散群眾的。他應在 數十碼外,最少是在廿尺後方。甚至他在安全的高位上,居高臨下,觀察形勢,作出適當指示 才是他應採取的行為態度。我本人認為他是 衝動,好勝,我是他上級,最少要將他記過。以警戒之。不可助長此風。 是以兩人都是罪有應得。 可是朱經緯 也不值要判監,社會服務令 也足以令他蒙羞了。
以下的案 更為荒謬,犯人是精神錯亂,他已供認不諱,死者是被殺害的,身上有他的精液。 為何尚浪費納稅人的金錢,在法庭上兜兜轉。那只是為了律師 可賺多些錢。阻礙 法官,法庭 去處理其他有意義,也是必需處理的事而已。 應是接納了 精神病醫生的報告,快刀斬亂麻 將他立即送入精神病院,渡其餘年便了。台灣也是 殺燈膽女 的犯人 似是仍未判死刑,尚在兜轉中。 在大陸,是一審判決,立刻執行死刑了。那才爽快,亦順民情。 當程序依足,好像很有法理,公平,公正 似的。那甘迺迪的死,至今仍是懸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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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到最後,兜兜轉轉,也是抑鬱 精神病患者 幹的好事。 難道整個社會仍不明白 精神科藥物之禍害?
如今次新律政司,竟然是土木工程專家,仍住在潛建的屋子裡,知法犯法,也應是罪加一等,理應立即懲處,如我是民國時期的當權者,便立刻要她下馬,以謝天下。為什麼身為法律界高層,多年來不斷犯法。而絕不想法去改正。道理是說不過去。 舉一個荒謬的例子,如一個人,在過去十多年來,禁固了一女人,不斷性侵犯,突然當了警察高層,而被揭發,是不是即要受處分,即要下台以謝罪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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